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上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的文件(上政教督办【2021】1号)。本着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附件1:《杭州市滨江第一小学带手机进校园申请书》)
二、确需带入校园的手机,进校后需将手机关机后交手机保管责任人各班班主任,放入“手机保管处”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并建立存取与使用记录(附件2)。
三、学校通过多种途径满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1.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班主任向家长公开联系电话,并确保电话畅通。
2. 学校设立公用电话,需要打电话时随时可以使用。
四、加强教学管理。教导处要加强教师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五、加强教育引导。教导处和大队部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六、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七、遵守法律和师德规范。注意保护学生财产和个人隐私,不得动用学生电话,不得侵犯学生隐私。注意讲究工作方法,避免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
八、学生如若未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进入校园,造成手机遗失等任何问题均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九、学校对未按规定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由班主任登记保管,后期家长说明情况后方可领回。
十、学生离校后确需上网查阅与学习有关资料等,经家长同意后可使用。使用期间家长需要严格监督。(禁止如看视频、听音乐、看小说、玩游戏、上网聊天等)每次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十一、关于电话手表的使用说明。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携带电话手表进入校园,确需带入校园的电话手表,进校后需将电话手表一律关机或设置成上课禁用模式后交班主任,放入“手机保管处”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并建立存取与使用记录。
杭州市滨江第一小学
二0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1:带手机进校园申请书
杭州市滨江第一小学带手机进校园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 年级 班学生 的家长,现因 等
特殊原因,我向贵校申请允许该生带手机回校,并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教育部办公厅和学校的各项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并同意相关管理细则。在校园内严禁使用手机,特殊或紧急情况一定按学校要求正当使用手机。如果该生未遵守学校的规定不正当使用手机,愿意接受学校相关规定的处理。
2.手机带进校后,第一时间主动交给班主任统一保管,保证该生不把手机借给其他同学使用,否则,按照第一条进行相关处理。
3.手机在被学校或班主任保管期间因电池自燃、电量亏损等不可抗力而造成手机损坏,本人不追究学校或班主任赔偿责任。
4.本人带到学校的手机号码为:
5.带到学校的手机等电子产品品牌和型号为: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家长):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此申请书一式两份,年级保管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申请带手机等电子产品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至本学年结束)
附件2:
手机(电话手表)存取与使用记录
班级: